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哪些?
答:(1)国务院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及相关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2.哪些企业需要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哪里提交申请?
答: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除外。
建筑施工企业登录住建云平台”进入申请页面,点击“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对应的“立即申请”按钮,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全程网办,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分为首次申请、延期申请、重新审查、变更申请、注销申请。
为优化审批服务,业务系统会在企业申请业务时进行智能检测,当检测相关办理条件满足时(如安管人员配备),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3.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为简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批系统与相关数据库对接,自动获取企业工商信息、人员社保信息和“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和人员库中的安管人员信息等。企业登陆“住建云平台”申请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此表由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在线签章;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操作规程目录;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证书由系统抓取);
(6)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操作资格证书由系统抓取);
(7)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9)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27条依法处理。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查申请材料时,对存在疑问的材料可要求企业提交证件、凭证原件核验。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事项的办结时限是多少?
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对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需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受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未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
(5)发证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对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上述应当重新审查的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提交第3个问题材料清单中的第(1)、(5)、(6)项材料。
6.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和文件有哪些要求?
答:企业应结合自身资质类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且必须分别以企业文件正式发布,涵盖范围包括:
(1)企业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应包括所有领导层,一人一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其他领导等,按实际配置定职责;
(2)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按企业实际配备部门分别列出安全职责,如安全管理部门(应单独设立)、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党群部门、市场经营部门、信息化部门等;
(3)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4)项目岗位职责。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施工员、项目质量员、项目标准员、项目机械员、项目技术员、项目劳务员、项目材料员、项目资料员、项目造价员、后勤人员及其他人等;
(5)项目班组长、项目作业人员职责;
(6)工程总包、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7.企业应提交哪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结合企业实际的制定,并分别以企业文件正式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但不限于包括如下制度:
(1)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确立,包括伤亡事故控制指标、职业危害、环境保护目标、安全检查合格率、安全创优目标等;实现安全目标管理要求,如分解、考核等要求);
(2)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安全检查、专项性检查、重要时段的专项安全检查,制度中应有检查依据和标准,检查的原则和方法,以及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处置等内容);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分工、内部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培训内容、课时要求、考核情况、年度培训教育档案记录等);
(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要求、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安全技术落实及资料管理要求、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及控制措施、引用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
(5)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应明确施工机械的范围及维修保养的相关管理要求.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台账、维修保养、备案、报废等);
(6)施工机具、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应明确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用品的范围、质量及采购、使用、报废相关制度);
(7)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资金提取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要求、资金使用的年度计划、审批、监督管理等要求);
(8)分包单位及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应明确对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审查的要求;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要求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和监督管理要求);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明确事故等级、事故报告的程序及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整改及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施工现场防火要求和管理、三级动火审批要求、消防器材的配备相关要求等);
(1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应符合《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建安〔2019〕11号)要求;明确企业危大工程及超危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的要求、专家论证的范围、程序及内容)。
制度中应是现行规章制度,不得出现已经废止的规章制度。制度中引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必须是现行的,不应出现已废止的。
8.对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有何要求?
答:企业应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定本企业操作规程,且以企业文件正式发布;主要是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有关要求,企业操作规程应高于国家标准;企业操作规程应涵盖本企业所有工种,具有可操作性。
9.对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有何要求?
答:证明文件应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并以公司文件形式发布;企业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予以确认,保证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及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投入的发票。重新审查企业应提供近三年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和购置发票,首次申请企业仅需提供本年度相关材料。
企业提供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及关联的购销货物清单,一般应包含:安全帽、劳保服(或工作服)、劳保鞋(或胶鞋)、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灭火器、应急灯、急救箱、担架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对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何要求?
答: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科、安全部等),须以公司文件形式正式公布,并在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的任命,须以公司文件形式正式发布,负责人须为C类人员且与申请表一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中人员须为C类人员且与申请表一致。
11.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人员社保如何认定?
答: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要求,为其各类人员缴纳社保。对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均须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对在其他单位缴纳或者不唯一的,均比对不通过不予认定(涉及改制企业A证人员除外)。法定代表人有多个公司的,未达退休年龄的可兼任其中一个公司经理,且其社保须在该公司缴纳。
12.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有何要求?
答:企业应制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和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以公司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须体现时间的逻辑性和内容的关联性;企业开展的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考核记录须要素齐全,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和参加人员等要素。
13.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材料有何要求?
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使用过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起重机械检测合格报告;未使用过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只有一项劳务资质的除外),加盖申报企业印章。如与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公示信息不符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原件进行核查。
14.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有何要求?
答:企业应根据本企业业务实际,制定的针对可能会导致相应种类职业病的预防措施,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予以确认。总承包单位提供不少于两个种类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专业承包提供不少于一个种类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5.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何要求?
答:企业应根据本企业业务实际,制定的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以公司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其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般应包括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体现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特点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一般应包括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事故、火灾、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作业、食物中毒等内容,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资质的企业须提供有限空间作业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施工企业编制《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本着事前有效预防、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应急救援的原则,列出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发生事故类型的预防和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预防与预警要求 、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预案四个部分内容。预案应包括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以相应层级的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应列出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含演练内容、时间、地点及参演人员签到记录等要素)。
16.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一人多证是否可以同时使用?
答:一人同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在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证书对应的身份进行申报。
17.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或称为“安管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如何界定?
答: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包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查询到,方可作为申报企业人员证书,“三类人员”证书暂扣期间不得用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A证职务须为法定代表人。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且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查询到。
18.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涉及法人变更的,须满足变更后的法人持有有效安管证书(A证)要求,其余变更均通过对接工商登记信息由系统智慧审批办结。
1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在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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